水处理方案 |
![]() |
1.1 项目为:2000L/H超纯水设备 1.2 纯水系统采用市政自来水为原水,采用“预处理+双***反渗透+EDI+双***抛光混床”工艺, 出水电阻率≥18 MΩ.cm@25℃。整套制水系统采用自动控制。具备产水电导率、流量和运行压力监测。 2.1原水:客户负责预留接口(法兰或TC接口),并配置手动阀门,系统输送压力需要符合设计条件要求; 2.2电源:客户负责连接至设备电控柜上桩头,设备内部模块电控连接由卖方负责; 2.3接地:客户负责连接至房间接地桩头,设备内部模块电控连接由卖方负责; 2.4排水:卖方负责设备单个模块排水口,可否负责连接至指定排放点; 2.5压缩空气:客户负责连接至各设备预留接口(法兰或TC接口),并配置手动阀门, 系统输送压力需要符合设计条件要求; 2.6其他:本项目装置内部管道由卖方施工,外部工艺管道由管网系统承包商负责完成。 3. 公共设施 3.1 水源
3.2 电源
3.3 化学药品 运行过程中药品由卖方根据水质情况计算或试验确定药品种类、配药浓度、加药量, 全部药品需适合采用汽车运输,客户根据要求进行购买。
4. 设计标准 GB/T 19249-2003《反渗透设备行业标准》 GB/T 23954-2009《反渗透系统膜元件清洗技术规范》 HY/T 109-2008《反渗透用高压泵技术要求》 SJ/T 31455-1994《反渗透装置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》 HG 20538-1992《衬塑(PP、PE、PVC)钢管和管件》 JB/T2932-1999《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》 NB/T47020~47027-2012《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》 HG/T 20677-2013《橡胶衬里化工设备设计规范 》 GB 18241.1-2014《橡胶衬里 第1部分:设备防腐衬里》 GB 50055-2011《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》 GB/T 13384-2008《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》 GB 50275-2010《风机、压缩机、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GB 50093-2013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DL 5068-2014《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》 1. 工艺流程图 2. 设备技术要求
该系统设备的质保期为系统运行验收之日起12个月。 4. 保修条件 8.1 在保修期內,若因设备品质不良未达到规范标准,供方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。 8.2 非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,如需方从供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购进的备品备件及耗材出现的质量 问题所导致的系统故障,以及需方人为等原因,不在免费保修之列。 8.3 反渗透膜部件正常的衰减不在保修期范围内。 8.4 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造成的损失,供方不负责无偿保修。 5. 保修范围 9.1 供方制造的系统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及原水水质变化于设计条件之+/-10%内,系统运转上任何 的故障或未达原设计标准时,供方将免费进行维修。 9.2 保修期间内供方得对设备性能进行调查及检视,需方应配合提供相关的完整数据,以完成检视工作。 9.3 当需方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(超出运转规格值)时,应立刻以书面通知供方,并提供进一步的 相关运转纪录及水质检验数据,并应配合及协助查明故障发生原因。 9.4 在保修期限内,若系统的任何设备或零件经判断因其它原因而损坏时,必须更换或维修的情况下, 在接到需方通知时,供方需在7天内处理,若有紧急事故,则12小时内必需赶抵现场协助处理问题。 9.5 在保修/保用期限内,供方的保修/保用范围不包含以下事项: 9.6 未经中标厂家书面同意下,需方直接安排其它厂商自行对设备或零件更换、维修或移动。 9.7 任何天灾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设备之损坏,或因为操作人员疏忽或处理不当而造成之设备损坏。 9.8 保修期之起算日为设备验收时始计算。 9.9 供方对需方的责任范围 供方对需方的责任范围包括设备的更换、维修等,以不超过该设备的实际成本为依据。 |
上一篇:2×30m3/h超纯水处理系统技术方案(上) | 下一篇:小区直饮水入户方案书(一) |
栏目导航 |
|
联系我们 | |
|